職業操守風險
由於基金管理人在企業運作的過程中違規,不盡職等行為會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對此,製定科學的決策流程 ,健全製約機製和激勵機製顯得非常重要。而且合夥企業會優先還付有限合夥人的投資本金。
當所有有限合夥人的投資本金得到還付後,普通合夥人的投資本金才能得到還付。當合夥企業出現資不抵債情況時,由普通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投資及管理風險
競爭、區域局限和未來不確定性會帶來投資風險; 對基金管理人過分依賴以及低效率的投資會形成管理風險。
不可抗力
戰爭 、自然災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 可抗力以及其它不可預知的意外事件可能導致本合夥企業財產遭受損失。對此,應采取適度的分散投資、靈活的應急機製,盡可能降低損失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