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分配
基金将在基金投资期(首四年)内完成全部投资,七年内完成全部投资回收。基金按合伙人实际缴纳的总出资额的2%/年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在基金复合年度回报率达到10%的前提下,普通合伙人有权提取超额收益绩效分成。
每个项目退出时所获收入(包含本金和收益)按全体合伙人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收回各自投资本金。
费用承担
基金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有限合伙之设立、存续、终止、解散等相关的费用,此等费用在有限合伙协议列明并由基金承担。
基金在设立后第五个工作日,按合伙人认缴的总出资额的1%向普通合伙人支付基金设立费用。
基金按合伙人实际缴纳的总出资额的2%/年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
其他与基金运作有关的人员工资、行政开支等所有费用由普通合伙人以管理费承担。